本报讯(记者陈轶珺)住婆家,还是住娘家?这个问题居然让新郎新娘闹离婚,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沈先生提出的离婚诉讼不予支持。
2004年10月,沈先生与张小姐经人介绍相识,去年7月办理了结婚登记。
法院审理认为,沈先生与张小姐有一定感情基础。双方矛盾仅为婚后居住男方还是女方意见不一所致,沈先生提出离婚尚属草率。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