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论文老师署名、毛宁MTV郑州歌厅“卡拉OK”……这些案件如何判决?请看——我省公布去年十大知识产权案
核心提示
本年度,我省司法系统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到了重要位置。昨日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5年审理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这十大案件或是首例,或是对其领域的侵权案件审判工作提供了借鉴和指导。
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从2001年开始设立。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始于构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构思是一切知识产权的起点,是一切创新和创造作品萌芽的种子。人类正因为具有提出无穷无尽构思的能力,才独一无二。
记者赵珊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德安介绍,目前,我省知识产权案件有以下特点: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增多,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增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中侵权案件比例高,接近85%;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上升快,主要集中于侵犯商标犯罪,共同犯罪。以下就是去年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1
学生论文老师署名案
案由:1999年6月,河南某大学学生赵某撰写了一篇完成硕士学位的论文,其指导老师署名为丁教授和常副教授。常某经赵某同意,将该论文的第二章发表于《电源》期刊,署名常某、赵某、丁某。文章发表后,常某将出版社赠送的样刊、稿费和学校奖金归为己有,丁某认为常某侵犯了其著作权,将其作为一项诉讼理由与其他纠纷一起诉至法院。
判决:法院认为,丁某、常某指导学生赵某撰写论文,并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参加创作的行为,故该两人对论文不享有著作权。法院驳回丁某针对该篇文章著作权的诉讼请求。
评说:这起案件首先是要对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撰写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著作权进行认定,在审判实践中比较典型。本案的处理原则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
毛宁MTV著作权案
案由:1996年,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简称新时代公司)出版发行了名称为《晚秋毛宁》VCD专辑,收录了毛宁演唱的《涛声依旧》、《晚秋》、《心雨》等在内的共计25部MTV。新时代公司发现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未来大酒店)经营的KTV中对以上三首歌进行卡拉OK演唱,即以未来大酒店侵害了其著作权为由将未来大酒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未来大酒店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6.59万元。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新时代公司主张权利的三部音乐电视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未来大酒店未经许可便播放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院判决未来大酒店立即停止放映以上三部音乐电视作品,并赔偿新时代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元。
评说:本案是我省受理的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该类案件的审理涉及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法院在充分尊重、考虑和协调社会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作出了上述判决。
3
说明书侵权纠纷案
案由:河南永威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简称永威公司)向法院诉称,沁阳市育炜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育炜公司)的产品说明书和自己的几乎全部相同,这对永威公司构成了著作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育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调查费共计31万元。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永威公司对自己的说明书享有著作权。从内容上看,育炜公司所用的产品说明书与永威公司的产品说明书相同或相似,构成对永威公司产品说明书著作权的侵权。
育炜公司与永威公司均属同一区域从事同类产品销售的经营者,育炜公司使用与永威公司相同的产品说明书,目的在于推销其公司的产品,获得经济利益,该行为构成对永威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育炜公司的著作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决育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永威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
评说:本案的特点在于侵权人抄袭他人产品说明书的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在判决中综合二者具体情形确定了赔偿损失数额。
4
华纳唱片歌曲著作权案
案由:华纳唱片公司对郑秀文演唱的《交换温柔》等40首歌曲、郭富城演唱的《埋伏》等15首歌曲享有录音制作权。2003年8月,华纳唱片公司发现郑州华联商厦销售以上歌曲的CD。经对比,上述光盘与华纳唱片公司正版光盘中的相关曲目为同一录音制品。
判决:一审、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郑州华联商厦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光盘并赔偿华纳唱片公司相应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郑州华联商厦赔偿华纳唱片公司5000元。
评说:该案是华纳唱片公司作为权利人在内地起诉的著作权纠纷案之一。该类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境外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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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达高科商业秘密案
案由:1999年4月,李某等7名技术人员从思达高科公司(简称思达高科)离职后以技术入股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并共同设立澳柯玛电子公司(简称澳柯玛)。思达高科以澳柯玛所生产的两种产品与思达高科的产品相同,侵犯了思达高科的商业秘密为由,将澳柯玛诉至法院。
判决: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思达高科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经调解,双方达成就有关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纠纷一并解决的和解协议。
评说:该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由商业秘密引发多个纠纷,长达6年,裁判文书有8份之多。二审调解后,所有相关纠纷全部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均很满意。该案的解决为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做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
6
“宇通”驰名商标案
案由: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宇通公司)是“宇通”商标的所有权人,“宇通”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汽车、农用客车。李某未经宇通公司许可,在自己生产、销售的竹编制品上使用“宇通”商标。宇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宇通”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李某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等。
判决:法院审查了以下事实:相关公众对“宇通”商标的知悉程度;“宇通”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宇通”商标宣传工作持续的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宇通公司“宇通”牌客车的销售地域、产销量、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及上缴的利税等。法院依法认定宇通公司使用在客车上的“宇通”文字商标为驰名商标。李某在竹制产品上使用“宇通”商标存在误导相关公众、造成混淆的可能性。
法院判决李某停止侵犯宇通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宇通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
评说:本案是法院在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涉诉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典型案件,对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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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案玻璃”专利侵权案
案由: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恒昊玻璃公司)是62种花型图案玻璃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恒昊玻璃公司以郑州裕华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裕华玻璃公司)制造、销售其中的4种花型图案玻璃,其行为侵犯了专利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裕华玻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万元。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恒昊玻璃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受法律保护。裕华玻璃公司生产、销售的4种花型玻璃的图案中有3种花型构成相同,另外一个构成相似,因此裕华玻璃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判决裕华玻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恒昊玻璃公司损失20万元。
评说:图案玻璃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廉,而利润相对较高,因此很多玻璃厂商生产销售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图案玻璃。仅2005年恒昊玻璃公司就在郑州市中级法院起诉案件28起,共涉及生产厂家6家,包括15种图案玻璃的外观设计专利。该类型案件的及时审结,有利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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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由:2003年7月,焦作化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焦作化电公司)与哈尔滨哈汽实业开发总公司(简称哈汽总公司)签订产品改造合同,但哈汽总公司对产品的改造并没有达到合同附件中的承诺。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焦作化电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产品改造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解除合同双方都同意。关于经济损失赔偿问题,鉴于哈汽总公司对焦作化电公司产品的原有设备、部件进行更新后,虽然没有提高功率,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延长该汽轮机的使用年限,酌情确定焦作化电公司支付该设备部件款的30%。
评说: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技术服务合同履行中因服务方的技术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而引发的纠纷,双方在合同及附件中的约定是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对双方责任的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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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属案
案由:雷某是郑州市某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研究人员,1989年年底离开研究所后,雷某用自己学生家的六亩多承包地进行优质小麦的研究育种工作。1997年,雷某选育出了“郑农16”普通小麦新品种并与研究所共同推广、使用该普通麦种。2002年4月1日,研究所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申请品种权保护,2003年7月1日被授权。雷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对“郑农16”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郑农16”是在雷某退休三年以后完成的育种,研究所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雷某培育“郑农16”的行为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物质条件进行的。一审法院判决“郑农16”植物新品种权属于雷某所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研究所支付了一定款项后继续享有“郑农16”品种权。
评说:品种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本案是我省受理的首例植物新品种权属纠纷案,对于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制度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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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植物新品种案
案由:2004年1月15日,张掖市五色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色种业)向段某出售所谓“郑单958”玉米种子12万公斤,每公斤3元,后被遂平县农业局以“三无”产品查处。之后,河南金博士种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博士种业)以其为该品种关系人诉至法院,认为段某、五色种业侵犯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判令段某和五色种业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五色种业向段某销售的玉米种子系“三无”玉米种子,假冒“郑单958”玉米杂交种购进和销售。虽然段某的行为尚未给“郑单958”植物新品种权属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但五色种业从中获取非法所得,应对品种权人予以赔偿。法院判决五色种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金博士种业经济损失21.12万元。
评说:优良品种被假冒的情况在市场上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利益,也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线索提供王海清刘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