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周爱明) 近日,我市公安、工商部门联手摧毁了一个特大传销团伙。初步统计发现,上千人卷入其中。
“这是迄今为止主源头发生在南京的最大一起传销案。”有关人士说。
今年初,有市民向执法部门反映,有人宣传,只要在江苏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一些保健品,每个月就能通过银行获得一定的“补贴”。 “补贴”数量多少,根据购买保健品金额的数目确定。不管投入多少,9个月后,消费者获得的补贴总额一般会超过投入总额,高出的部分约占投入的30%。
知情人举例说,如果消费者购买一份保健品,总投入为2772元,那从第2个月开始,一直到第9个月,一共可以收回3696元。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拿出2772元,什么事都不用干,9个月后就能获得924元“纯利润”。按照这样推算,如果消费者一次性购买80份保健品,投入221760元,那么9个月后就能获得约7.3万元“纯利润”。
除了按月给消费者“补贴”,该公司还存在复式计酬的做法——消费者每发展一个下线,都可以从下线身上获得“提成”。
接到举报后,我市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该公司的做法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上述规定。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这种“补贴”式业务已经从我市扩展到了安徽等10多个省,1000多名消费者被卷入其中。
公安部门果断决定,立即控制该公司的骨干人员,并调查该公司的账目。调查结果发现,这一案件的涉案值巨大。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上,执法人员还发现130余万元现金。
随后,工商部门也介入调查。记者昨天了解到,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被定性为传销。目前工商部门向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告知书。处罚告知书中的处罚额分为两块,一是针对传销行为的处罚,处罚额为200万元;二是该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工商部门另外处罚100万元。两项相加,处罚额共为3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公安、工商部门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