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立红实习生岳天晶通讯员徐德利邢泉摄影岳天晶/城市快报
编造谎言骗人钱财,租用日租房借机将他人笔记本电脑占为己有。昨日,现年25岁的男子王某在河西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诈骗和抢劫两项罪名。
据指控,2005年3月,王某谎称不用上学考试就能办北京农业大学本科文凭,骗取本市某售楼处刘某、吴某11240元。2005年3月至5月间,王某又说他在养毒蜘蛛,蜘蛛的毒液由药厂回收可以赚钱,二人又被骗了数千元。后来,王某将文凭和蜘蛛给了二人,二人发现文凭是假的,蜘蛛也是观赏蜘蛛。
此外,2005年11月间,王某在淘宝网上得知谭某和谢某都想卖笔记本电脑。当月25日,王某化名孙亦东与谭某取得联系,并于当天租用了河西区龙都花园某室日租房。当晚6时许,王某将谭某骗到该房内,谎称修卫生间门,让谭某帮忙扶着,趁谭某不备用尼龙绳将谭某反锁在卫生间内后,将谭某的笔记本电脑抢走逃离现场。2005年12月3日,王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将谢某的笔记本电脑抢走。
法庭上,王某不承认自己犯有诈骗罪和抢劫罪。其律师辩称,指控王某抢劫罪定性不准,应按抢夺处理,而诈骗罪事实依据不足。
本案将择期宣判。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