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昨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友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