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四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刘长忠) “五一”长假将至,国家质检总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五一”期间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和回访,严厉打击各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抓好禽肉制品和防治禽流感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加强出入境人员、商品和动植物的检验检疫监管和卫生处理,严格口岸查验,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和疫病疫情的传入传出,确保国门安全,确保各口岸出入境人员、货物的畅通;
加强客运索道、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消灭监管盲区,确保特种设备不带伤运行、没有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加强煤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种煤矿用计量器具,促进煤矿生产安全;
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环节、包装运输和出口环节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维护质量安全;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协助运输、仓储和销售部门做好相关安全检查;
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确保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质、能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积极参与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健全工作机制,查堵监管漏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必须的生产安全设施;督促企业按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生产安全监察,严格执法;查处执法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和徇私舞弊行为,查处非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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