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报道称,机动车强制险保费将定在1800元,限额可能在5.2万元。对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从来没有确定过。”该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和几大部门都还未制定出确切的保费和限额,“目前仍在测算中”。
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保监会8项事权,主要包括:核准经营资格;审批条款费率;核查经营情况;与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费率与违章挂钩的标准);监制保险标志;制定责任限额;配合财政部制定救助基金办法;违规处罚。
保监会这位负责人分析指出,不同地区因为风险程度和经济状况不同,价格当然不一样,价格是一个体系,是受很多方面影响的,并不是拍脑袋就能出的数。当然,社会对费率和责任限额可能会有所猜想,但这都不是最后的结果。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未对“1800元”点头。某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责任限额还未定,费率肯定没法定出来。5.2万元是否真是官方口径值得怀疑,现在又出现1800元的保费标准,“这可能是大家的一种猜测,或者是从非官方渠道获得的信息,但这些信息还未最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