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记者刘自贤
钟祥市人事局干部赵平涛,最近碰到了件烦心事:2月8日,他到荆门市车管所申请更换即将到期的驾驶证,不料被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公安交通网上有其违法驾驶行为未处理,按规定不予换证。 赵平涛纳闷了:自己没有驾驶违法行为,网上怎么会有如此记录?
赵平涛通过查寻,得到了网上记录:违法编号420104200510C000242531,违法地点600260038000,违法行为1102,违法时间20050919,姓名赵平涛,驾驶证号422431640412587,档案号4208416915。
该信息发布地为武汉市硚口区。于是,赵平涛多次打电话给硚口区交警大队,声明自己没有违法行为,请求还其清白。但接下来的事则让他伤透了脑筋。
2月13日,赵平涛应硚口区交警大队一位女警官的要求,将自己的有关资料通过传真发往硚口区。女警官收到后,承认是他们的失误,答应在7天时间内取消记录。
7天后,赵平涛再次打电话询问,接电话的硚口区交警大队干部说“没有收到传真”,要他向交警监察信访室反映。监察信访室一名干部要他找唐俊警官,唐俊要求他把相关资料传过来。于是,他于2月17日上午又将资料传了过去,但此后依然音讯全无。
万般无奈之下,赵平涛于3月3日亲自到硚口区交警大队找唐俊,唐俊找到中队长,一起上楼到微机室查验。微机室工作人员不在,他等了2个多小时没有人来,只好到监察信访室找人处理。监察信访室一位女干部说还得找唐俊。
没人理睬之时,他便打电话到省纪委纠风办。在省纪委纠风办过问下,他终于在微机室找到了问题症结:硚口区交警将沙洋县一位叫杜志林的司机信息记载到他的名下。于是,硚口区交警大队在微机上取消了他的这条违法信息记录。
赵平涛本以为这下可以顺利换证了,但万万没有想到网上违法记录仍然存在。荆门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讲,他不仅不能换证,网上违法记录如不及时更正,到了一定时间还会吊销其驾驶证!
据赵平涛讲,违法记录必须由硚口区交警大队到武汉市交管局取消才行,而且省交警总队科技科干部告诉他,这事发生在硚口区,硚口区交警大队必须负责到底。
4月18日,赵平涛向记者反映时说,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虽然他多次交涉,旅差费、通讯费花去了1000多元,但还是不能换证。他希望硚口区交警大队能尽快改错。
记者在硚口区交警大队了解情况时,大队长王尚云当即要求有关干部立马调查原因何在。
据唐俊讲,事情发生后,他将硚口区交警大队盖章证实赵平涛没有违法行为的传真发给了赵平涛,要他给荆门市车管所,还留下了他的电话和手机号码。这表明他们处理此事是认真负责的。
经查,赵平涛的档案号与杜志林的档案号相同,这是发生失误的根本原因。硚口区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尚云讲,这两个档案号必有一个为假。另外,网上赵平涛的记录确有“有违法未处理”字样,但违法记录内容栏里却是空白,这说明网上记录也有问题。王尚云说,他将要求网管专家将网上记录改为“违法已处理”,过几天网上就会显现出来。他代表交警大队对因服务不周给赵平涛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
记者附言
交警记录失误,工作中在所难免,是小事。但一次交警记录失误给一个外地驾驶员造成这么多的麻烦,以至于驾驶证不能及时更换,车不能照常行驶,对驾驶员本人来说,却又是一件大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件很典型的“小事”反映了驾驶员作为被管理者的无奈,也反映了交通管理工作还有待改进。记者采访并写成稿件,绝非小题大作。
在交警大队长亲自过问下,这件小事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我们赞赏交警领导对群众小事的关心,也衷心希望人民警察能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落实在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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