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这是该局就“瘦肉精”中毒事件首次发出的公告。
据悉,该局近期在监督抽验中发现,从外省市进入上海的猪肉,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份。 “瘦肉精”化学名称为盐酸克仑特罗,是部分养猪者为了提高猪的瘦肉比率,而给猪喂养的一种饲料添加剂。
近年来,上海市已多次发生因食用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猪肝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2002年9月,上海市市民潘忠礼将用“瘦肉精”做添加剂喂养的40头生猪,委托上海市宝鑫屠宰场13号生猪屠宰场的张丛堂、张丛林屠宰,导致上海尼克针织制衣有限公司62名员工中毒。对此,潘忠礼被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由上海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2005年11月,浦东新区上海德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员工因食用炒猪肝也出现集体中毒。
上海市食监局人士告诉记者,这次发现的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主要来自外省市,但是不排除本市猪肉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市食监局提醒市民,切忌到无证流动摊贩或市场外的临时摊点购买。同时强调,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宰杀生猪和加工猪肉前要索取检疫合格证,禁止生产加工和销售含“瘦肉精”的生猪、猪肉。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五一”黄金周的食品、药品安全,市食检局于4月27日晚至4月28日凌晨,对本市定点生猪屠宰场、以肉类为主的批发市场和超市卖场肉类配送中心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