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实习生佘东初)昨天,记者从市版权局了解到,4月26日,我市正式启动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平台。今后,若发生对拥有数字版权作品侵害的行为,版权人可向案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版权局相关人士表示,该平台是由市版权局与市科委联合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