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上既有“华仔”的名称,又有“华仔”的照片,“华仔”本人却不知情!继国内著名艺人赵本山刚在广州打赢肖像权官司后,家喻户晓的香港明星刘德华也因同样的事由和广州一家工厂对簿公堂。昨日上午,刘德华状告广州一家化妆品工厂侵犯肖像权,并索赔200万损失一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其律师提出,作为有广大影响力的明星,法院还应保护刘德华的昵称“华仔”这一称号。
2005年12月底,白云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华仔’牌是一家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公司已经授权怡×化妆品厂使用,怡×化妆品厂在这方面没有侵犯刘德华的名称”这个判决,刘德华不服,特别是200万索赔分文未得到支持,遂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该案昨日二审开庭。昨日庭审中,刘德华在广州的代理律师提出,一直以来,“华仔”是歌迷和影迷对刘德华的昵称,因此应该和其姓名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许可使用其昵称的,也应该构成侵权。200万的损害索赔,因为是一种潜在的经济损失,是有着高知名度的明星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收益权,是根据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估计得出的,不能说没有举不出具体的证据就不主张,因为这种损失是无法举出具体的证据的。此案将择日宣判。
李朝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