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为偿还欠下的十几万元赌债,28岁的史长有绑架并杀害了年仅11岁的表弟,并向姑姑家勒索赎金50万元。昨天,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史长有死刑,赔偿36万多元。
史长有受审时,一直低着头。通讯员 王文波/摄
据史长有交代,在一次玩牌时他输了10多万元,他没敢向父母借钱,觉得姑姑家挺有钱的,就想绑架表弟弄点钱。
2005年9月21日中午1点左右,史长有开车来到姑姑家门口,谎称要送表弟上学,将表弟骗上车后,用绳子把其表弟绑起来,又用胶带把嘴封上放在后备厢里。因表弟小强在后备厢里乱动,于是史长有就“抓住绳子勒了十几秒钟”。下午2点多,史长有打出租车来到姑姑家门口,将一封信插在姑姑家的防盗门上,信上用黑色的钢笔写着“你的儿子在我手里呢!限你两天内准备50万元钱。”下午,史长有发现表弟已经死亡。当晚,他将小强的尸体抛弃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处涵洞内。2005年9月30日史长有被抓获。
据史长有的姑姑称,史长有上学时因离家远,就住在她家,没想到史长有却恩将仇报。
宣判后,史长有表示要上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