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大力宣传我市共产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的光辉形象和先进事迹,展示特区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风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圳市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定于六月举办深圳市“特区共产党员风采”摄影比赛。
一、活动宗旨
通过本次摄影比赛,用先进的理念、敏锐的洞察力、优秀的摄影技巧,真实而艺术地捕捉特区共产党员最感人的瞬间,以摄像最具直观的视觉冲击力表现特区共产党员的风采,展现特区共产党员平常时候、关键时刻、危难关头的光辉形象,宣传特区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展示特区共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排头兵实践活动中的精神风貌,感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价值,激励特区共产党员在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伟大事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本次摄影比赛设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评选委员会由国内著名摄影家及业内知名专家组成。
三、参赛者
1.本次比赛的参赛者为我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市民和摄影专业人士、摄影爱好者。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内容包括个人相关资料和摄影作品资料、签名等。参赛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参赛申请表可通过传真、邮递等方式递交,作品入围后将核验相关资料的原件。
3.组委会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如果获奖者所提供的照片有质量问题而影响到出版和展览,组委会有权向其本人索要高质量的底片复制件。
4.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凡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本人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本人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5.参赛者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申请表中的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参赛者。
6.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四、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所反映的人物必须是深圳的共产党员,在随照片递交的申请表中要填写该人物的姓名、单位等资料。参赛者接作品入围通知后,五日内须将相关证明资料交组委会审验。
2.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参赛照片必须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拍摄的,重点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文字说明,说明文字要准确、简明,必须写清拍摄的地点和时间。
4.每位参赛者的单张照片和系列照片限在6件以内,系列照片最多不超过6张。作为系列照片参赛的作品不可再进入单张照片的比赛。参赛照片将不会返还给参赛者,组委会也不给收据。
5.黑白照片、彩色照片、正片和数码照片均可参赛。参赛作品提供照片即可,入围后须提供底片、数据文件等有关资料,并于通知后五日内交到组委会。
6.参赛照片的规格要求:(1)照片:规格为20×25cm(10英寸),照片一律不装裱。
(2)正片:35毫米。
(3)数码照片:数码拍摄的照片或正片必须注明是由数码相机拍摄,不允许对画面加工,格式是JPG。
7.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合成照片不允许参赛。
8.照片和正片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特征,比赛只接受没有折叠和磨损的图片。
9.参赛图片必须与签名的申请表一同寄出,参赛申请表可在“深圳机关党建在线”网站上下载,网址为:https://www.szjgdj.gov.cn。
10.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五、截稿时间及报送方式
截稿时间:2006年6月15日截止收稿,邮递的作品以信封邮戳时间为准,逾期参赛作品不予接受。
请参赛者将作品送达至:深圳市委大院东附楼市直机关工委314、315室,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82104909、82104218、82104856,传真:82104218,E-mail:jggw-bgs@sz.gov.cn,联系人:邢亚丽、田丰、黄丽妹。网址:https://www.szjgdj.gov.cn。
六、评选工作
1.由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2.评选标准:作品立意高,内涵深,表现力强;内容真实,主题突出;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文字说明准确、简明;美感较丰富,艺术性极强。
3.奖励: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入围奖等奖项并有奖酬。
4.获奖通知方式:评选委员会将于2006年7月公布比赛结果,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发布,获奖人将被通知。
5.主办单位对于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出版物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主办单位将编辑出版“特区共产党员风采”精美画册,举办“特区共产党员风采”摄影作品巡回展。深圳市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六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