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望报道昨日闭幕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的一大变化就是拟对歌厅、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指挥系统。
拟新增的条款为: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点)、网吧等公众场所聚集的经营场所,要在经营场所设置标志明显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在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人员;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不得擅自储存易燃及其它易造成安全危害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