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一级水价为1.90元/立方米 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增加补贴2元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通讯员张水清)记者昨日从武汉市物价局获悉,从5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供水价格将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水量用得越多,水价越高。 据悉,从5月1日起,抄见水量执行新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0.71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由0.81元调整为1.50元、工业用水由1.02元调整为1.6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1.72元调整为2.35元、特种行业用水由1.92元调整为4.80元(以上价格均已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价格为1.1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价格为1.6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价格为2.20元/立方米。加上0.80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如果居民使用的水量在第一级范围内,其实际水价将由现行的1.51元/立方米上调到1.90元/立方米。同时出台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补贴措施。在原补贴标准(每月每户5元、每人2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新增补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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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级水量
居民梯级水量按家庭人口确定。4人及4人以内家庭,第一级水量为每月25立方米以内(含)、第二级水量为每月25~33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为每月33立方米以上;5人及5人以上,第一级水量为每月人均6.25立方米(含)、第二级水量为人均6.25~8.25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为人均8.25立方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