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徐宁、通讯员张镝、雅媛、贝峰)随团出境旅游,一高兴花2万元买下一整只“泰国燕窝”,回家食用后觉得口感不佳而后悔不迭,这是消费者黄先生遇到的烦心事。
黄先生日前向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分局投诉称,2月初随一旅行社到泰国旅游,其间在旅行社安排的一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只价值2万元的“泰国燕窝”,并获赠2只小燕窝。 回汉开封食用,感觉一般般,要求协商退货。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受人文、地理、环境等条件限制,消费者在异国他乡对所购商品缺乏必要了解,知情权往往得不到保障,且旅行社的“推荐”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经协调,旅行社同泰国燕窝经营者达成了以人民币1.5万元为消费者退货的协议(2只赠品燕窝已消费),且在泰国燕窝经营者的退货钱款未到账的情况下,旅行社于4月21日先行垫资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五一”长假将至,出境游日趋“火爆”,而此类消费纠纷在解决上存在一定难度。对此,武汉市工商局消保处昨发布今年“五一”消费警示,出境潇洒切勿冲动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