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30-10:30,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建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翁崇美做客晨报,和中国江苏网联合举行网上嘉宾聊天室,与网民互动交流,就五一加班工资的兑付、投诉以及维权等问题提供权威解答。 法定假日加班要付3倍工资
网友:五一期间加班费该怎么计算?
戴登凯:依据相关法规,5月1日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后4天是对双休日的调整。对法定假日,如果单位安排员工上班,应按300%的标准支付工资;后4天应按200%的标准支付工资或给予调休。计算方法是根据月标准工资除以20.92天为日工资,在此基础上乘以3或2就可确定五一期间的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最低98.9元
网友:有的单位五一加班统一给50元加班费,这是否符合规定?
戴登凯:按照加班工资计算的公式,加班费是和员工标准工资直接挂钩的。按照目前南京市区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五一法定节假日加班最低日加班费应为98.9元,一般节假日最低加班费为67元,低于这个标准的都可视为不符合规定。加班工资应于6月底兑现
网友:五一加班工资最迟什么时候拿?
戴登凯:按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最迟应于6月底之前支付加班费用。如果职工到时还没拿到加班费,应尽早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地点设在水西门大街61号,投诉电话:86590900。单位违规职工可匿名举报
网友:单位就是不执行有关规定,而职工又不敢去劳动部门投诉,这该怎么办?
翁崇美:职工除了采取投诉方式之外,还可进行匿名举报。但其举报内容要符合这几个要件:一是单位的名称,二是单位的地点,三是其有违法行为,四是这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就没有法定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