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27日电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达州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兼党委书记李祖伦受贿122万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全部所得赃款。
据了解,李祖伦受贿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其一在购买设备时收受好处费,共计4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