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菲王家照摄影报道)昨天本报报道了肯帝亚地板促销广告称“一元一平米”木地板,实则“首一平米一元”,忽悠消费者一事,引起工商部门重视。因该广告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的执法人员昨天上午来到海口帝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调查情况,该店一女促销员却不予配合,因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工商人员调查取证
27日上午,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市场科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五公祠斜对面的海口帝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现场一女促销员称经理现在上海。工商执法人员向该女促销员了解情况,并做询问笔录。她解释,公司促销本意是首平米1元钱,其他按7折计算.但是打出广告时漏掉了“首”字,这位促销员认为这不是他们公司的错。记者注意到?熏商店现场内该公司还打出“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地板十大品牌”、“中国抗菌标志产品”等广告文字,工商人员告诉记者?熏他们将调查这些将就这些称号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促销员不配合执法
在现场中,店里促销员很不配合工商人员执法,当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她称店内忙,没有时间拿去复印,工商人员只好自己拿去复印。复印回来后,该促销员却一把抓住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任凭工作人员怎么说,就是不把复印件交出来。工商执法人员几经周折打通该公司经理电话,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接听经理电话后,该促销员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给工商,但是拒绝在上面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字样。工商执法人员解释,按照程序应该由提供复印件的人签字,但该促销员态度强硬坚决不签,她说?押“要签你们签?熏我不是老板,我不签”。最后,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该促销员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她仍是拒绝签字,表示一切等经理回来后再说。
工商: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市场科陈科长认为,该广告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应按照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在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