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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回眸
1946年,哈尔滨回到了人民的怀抱,揭开了城市规划建设的新篇章,哈尔滨市先后组织编制了四轮城市总体规划。全市几代城市规划建设者齐心协力,协同奋斗,按规划实施发展,我们的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53—1977年)1953年编制,1956年经国家批复。这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远期城区人口为121万,城区用地为134平方公里。规划以中山路为纵轴线,以文昌街为横轴线,中心部位规划省、市行政中心,相对集中形成香坊工业区、动力工业区、近郊平房工业区和学府路文教区,并为地方工业发展配备了哈西机械工业区和三棵树化工区。
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1978年开始编制,1986年经国家批复。这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是:“黑龙江省省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交通枢纽,以机电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城区人口控制在250万,城区用地控制在250平方公里。城区主要向西南方向发展,在主城区周围建设王岗、城高子、东风、松浦等四个近郊工业点。规划提出在城市建设中要注重保持发扬城市特色,并拟定了哈尔滨市第一批保护建筑、街道和街坊。
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1991年开始编制,1999年国务院同意批复。该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是:“黑龙江省省会,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东北北部经济、政治、贸易、科技、信息、文化、旅游事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城区人口控制在326万,城区用地控制在252平方公里。城区用地向南、西南方向发展,形成手掌式延伸、组团式布局形态。此轮城市总体规划制订了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规划,提出对5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134栋保护建筑要加强保护。
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00年开始编制,现已经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待批。该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本轮规划城市规划区4969平方公里,其中哈尔滨市区4272平方公里。规划远期城市实际居住人口4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58平方公里。城市空间发展形成:“北跃西扩、南延东优、中兴外联”的布局特点和“一江、两城、九大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本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原则,以区域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前提,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修编工作的基本目标,为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构筑了空间框架体系。2005年7月,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忠信同志在全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作为省会城市的唯一代表向国务院领导汇报了哈尔滨市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上的经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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