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晚报
"色狼"专"套"发廊女劫财劫色再灭命
两名“色狼”在榕被处极刑
本报讯 罪犯孙渝鸿等一伙歹徒利用从事色情服务的发廊小姐大多单独行动的特点,将她们骗出后实施强奸、抢劫、绑架甚至直接杀死等种种令人发指的恶行。 在27日福州市中院举行的“打黑除恶”专场公判会上,孙渝鸿、李平贵等一批凶徒被宣判死刑。会后他们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3年8月的一个夜晚,罪犯孙渝鸿与冉某(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将重庆市一家发廊里的小姐何某某骗到自己住处,骗她喝下搀有麻醉药的酒,将其麻醉后对她拍了裸照。他俩还强奸了何某某,将她的财物洗劫一空。
同年11月,孙渝鸿和刘祥芬预谋用何某某的裸照敲诈,之后此事暴露敲诈未果。
2004年1月2日,按照发廊小姐刘霞提供的作案目标,孙渝鸿到重庆市涪陵区“芳芳发廊”,将付某某骗到住处。他伙同蒋刚将付某某捆绑,让刘霞与刘某(另案处理)负责看管。其间,孙渝鸿与蒋刚对付某某进行打骂、拍裸照等,将其身上的钱财搜刮一空。付某某的亲友被迫在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存入1300元。
2004年2月中旬,刘霞提出与其在同一发廊打工的“其其格”(真名王某某)很有钱,孙渝鸿决定绑架此女勒索钱财。
2月18日晚上6时许,蒋刚到福州市晋安区某美容店,在刘霞的暗示下,他向美容店管理人员交纳了130元钱后,将王某某骗到孙渝鸿位于新店镇磐石村的租住处。孙渝鸿和蒋刚一同将王某某捆绑起来拳打脚踢。孙渝鸿用刀捅王某某大腿,逼问钱财下落。他们还强奸了王某某。
20日晚,孙渝鸿逼王某某给其姐打电话,索要2.5万元钱。后3人怕事情败露,便杀死王某某,将她的尸体埋在土坑里。
法院终审判处孙渝鸿、孙祥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终审还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平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10月24日傍晚,罪犯李平贵在重庆因琐事与被害人车某某争执。他持刀刺伤车某某后逃离现场。车某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于次日死亡。2004年11月20日晚,李平贵与被害人蒋某某等人在福州市新店镇浮村打牌。李平贵拿走蒋的20元钱,双方为此互殴。李平贵掏刀朝蒋某某身上连捅数下,致蒋某某死亡。(陈鸿星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