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8日讯政府征用土地开发建设海口绕城高速公路,早早将征地补偿款发放下来,谁料部分补偿款却被石山镇杨佳村兴隆经济社里截留。
14多万土地补偿款卡壳
石山镇杨佳村兴隆经济社的赵桂云等几户农民向记者反映,兴隆经济社总共有200亩左右的土地被征用,在高速公路开工前,海口市国土部门已经将所有的土地补偿款拨到村里,由经济社负责发放。 去年12月份,当其他村民都已领到土地补偿款时,赵桂云只领到2.61万元的土地补偿款,还有6万元左右的土地补偿款还没领到,而该经济社的陈程里、陈魁祥、陈招荣等6位村民一分钱都还没有拿到。总共还有14万多元被留在经济社里。一位村民说,“经济社负责人陈魁彪声称,由于这些人的一些土地是别人解放前的祖宗地,存在土地纠纷,涉及到这些土地的补偿款暂时不发,即使发也只能发一半。”
村民:扣钱理由不足
接到村民的反映后,记者近日赶到石山镇杨佳村兴隆经济社采访,陈魁彪告诉记者,一些土地存在纠纷,经研究,才将涉及到纠纷的土地补偿款留了下来。至于这笔钱留下来做何用?陈魁彪没有明确的答复。“如果经济社处理不了,我就将这笔钱交给村里或镇里,由他们来处理。”陈魁彪说。对此,赵桂云和其他6位村民向记者表示,陈魁彪所说的土地纠纷根本就站不住脚,他们的土地都有土地承包证。为止这几位农民还向记者出示了土地承包证等合法手续。赵桂云对记者说:“经济社强行扣留土地补偿款,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土地被征用了,全家人还指望这些钱来做点小生意,可经济社这样拿走一部分,自己难以养活全家人。”
政府:已多次协调此事
记者从石山镇政府了解到,对于此事镇里面已进行了多次协调,要求杨佳村兴隆经济社的干部按照有关政策办事。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征地部是负责发放此次土地补偿款的部门,26日上午,征地部的有关人士听了记者的介绍后说,现在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国家,不是哪个私人所有。农民承包土地后,只有土地使用权。现在解放已经几十年了,况且所有的土地都承包给了农民,有人这个时候提出要收回以前祖宗地毫无道理。他希望农村干部应该妥善处理此事,早日将农民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发放下去。(来源:海南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