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沈阳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机关的有关工作部署,沈阳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采取多警联动、多措并举的工作方法,全面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三大战役”,力争端掉一批窝点,打掉一批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在这三个战役行动中,沈阳市公安局将以公安经侦部门为主力,相关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进行配合,形成分工协作、高效统一的打击经济犯罪的新格局。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强同行政执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在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调查取证、事实认定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于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抓紧审查,依法立案侦查,并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反馈情况;对受理的涉嫌犯罪案件,经审查不够刑事追诉标准的,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同时,公安机关将广泛开辟案件线索来源,利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企业反映和权利人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犯罪线索。为此,警方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这三个战役,勇于举报违法犯罪。 沈阳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举报电话:024-23105916(白天)23105911(夜间) : 第一个战役 “山鹰二号”行动 第一个战役行动,是公安机关在2005年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行动”之后,于2006年4月至7月份,再次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山鹰二号”行动。打击重点是:1、假冒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2、制售盗版光盘等出版物,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烟酒制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犯罪案件;4、利用互联网贩卖假冒商品、盗版制品的犯罪案件;5、跨国(境)、跨地区和重大涉外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6、其它国内知名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 第二个战役 整治假币犯罪 第二个战役行动,是公安机关于2006年4月至9月,集中开展整治假币犯罪的专项行动。针对沈阳市的实际情况,重点打击印制、运输、销售、使用假币犯罪。公安机关将派出警力,对银行、证券、外汇交易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加强阵地控制,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第三个战役 治理商业贿赂 第三个战役行动,是公安机关全年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商业贿赂犯罪,在我国、省、市某些行业、领域非常普遍,且十分严重。这种行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中央决定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确定为今年廉政建设的重点。公安机关作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将组织精干警力,侦破大案、要案,力争在短期内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强大声势。 ( 东北新闻网 夏明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