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8日讯记者4月27日从海南省物价局了解到,经省物价局复核同意,从5月8日起,由海口市旅行社协会制定的《海南旅游团队地接成本价格方案》(简称《方案》)正式执行。《方案》规定,团队餐费在四星级酒店早餐10元/人;正餐15元/人。
酒店住宿费
《方案》指出,酒店住宿按海口、万宁、琼海、三亚和其他市县等区域,对一星级至五星级酒店制定了最低成本价。如海口地区二、三、四、五星级酒店住宿费分别为60元、80元、150元、260元。而万宁兴隆一、二、三、四、五星级酒店住宿费分别为50元、60元、80元、100元、180元。
门票费用
《方案》指出,省物价局将全省性质类似的景点、项目(如潜水、民俗风情等)和有争议的景点门票纳入协调范围。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原则上不得高于40元。
团队餐费:
《方案》指出,团队餐费在星级酒店用餐分别为:三星(含三星级)以下:早餐8元/人;正餐12元/人;四星:早餐10元/人;正餐15元/人;五星:早餐30元/人;正餐30元/人。
车费
《方案》指出,车费(含接送费)以33座车价计算如下一天行程车费:61元/人;二天行程车费:102元/人;三天行程车费:143元/人;四天行程车费:179元/人;五天行程车费:215元/人;六天行程车费:253元/人;七天行程车费:290元/人。
综合服务费
《方案》规定,综合服务费收取为:净天数(用车天数)15元/人/天。(来源: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