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4月26日专电(记者马杰)5月1日起,江苏的消费者将不再受餐馆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约束。根据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外公布的《江苏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从5月1日起,餐饮业经营者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如需收服务费的应明码标价,并在消费者饮用前予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