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老板”伪造证明骗贷案中
为银行提供服务的俩律师出具了失实意见书
律师帮倒忙银行“丢”5亿
涉嫌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涉案“老板”和3名银行工作人员也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通讯员耿燕军)
在一起房地产公司“老板”涉嫌诈骗银行贷款案件中,两名为银行提供服务的律师曾出示161份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人符合条件。
为此两人被检察机关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公诉至市二中院。
该案中,公司“老板”涉嫌合同诈骗罪、银行3名工作人员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也被公诉,法院已受理。这是记者今天获悉的消息。公司“老板”
伪造证明签假合同
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邹庆在担任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指使公司职员雪卫星等人采取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手段,虚构商品房销售事实,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6亿余元。
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邹庆在担任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期间,指使他人用同样方式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贷1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邹庆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银行律师
出具失实法律意见书
据指控,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卫东、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律师战军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在没有尽职调查申请人资信的情况下,向银行出示了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符合条件。
2人共出具161份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银行先后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房贷共计5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孔卫东、战军的行为均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银行人员
没严格执行信贷制度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工作人员徐维联、尚进、张笑非在审批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先后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亿余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6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徐维联、尚进,张笑非的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