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在成都、重庆等11个城市流窜作案,以虚构身份通过互联网、婚介所专门结识中年富有单身妇女后施行麻醉抢劫的被告人李应录进行宣判,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合并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1.7万余元。
李应录出生于1967年5月,已婚,系陕西宝鸡某村村民。他自认长相出众,于是时刻都在谋划如何挣大钱。
2003年10月,李应录通过四川南充一婚介所认识一中年妇女。李应录告诉对方自己是做生意的,并且还是大学学历,对方放松了警惕。李应录将对方带到宾馆后,偷偷在酒水中放入安眠药,待对方饮酒昏迷后,劫走对方随身携带的金项链、戒指、现金300元等财物逃离。之后,李应录使用同样伎俩作案。共有14人受害。2005年6月,李应录在成都骗取一妇女信任后,又将对方带至招待所,酒中下了安眠药,趁对方服用后昏睡之机,将对方随身携带的金项链及工资卡拿走并取出1500元。随后,李应录又用数码相机拍了对方的裸照,当月下旬将裸照寄给对方敲诈现金两万元(未得逞)。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