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个人住房贷款(商贷)利率也包含在本次调整之中。从4月28日起,5年期以上个人自营性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将由6.12%提高到6.39%,个人能够享受到的最优惠的下限利率由5.508%提高到5.751%。
4月27日,央行新闻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去年3月,住房贷款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本次上调贷款利率自然会包含房贷利率。”
(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