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28日,阜阳市盐务局市区稽查大队在对阜城一所学校检查时,发现70多公斤私盐。该市盐务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盐从感官看不符合食用标准,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进行了查扣,并对该校食堂的承包者进行处罚。
当天,该市盐务局市区稽查大队对阜城的一所技校检查时,在食堂的一个柜子中发现了两袋私盐。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两袋盐均为颗粒盐,颜色呈灰暗色。两袋盐均为50公斤包装,外包装上一处标注是来自山东某盐业公司,另一处标注来自江苏某盐业公司。
据该市盐务局市区稽查大队负责人邢文标介绍,这所学校的食堂为徐某承包,这两袋盐为前两天一拉“野车”的人送来的,当时看其价格便宜,就进了100公斤。至于何为“合格碘盐”,承包者徐某称“不清楚”。
市盐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从检查情况看这些盐不含碘,里面重金属、亚硝酸盐可能超标,食用后对人体极为有害。检查中还发现有一袋已经用了一小部分。盐务稽查人员当即对这两袋盐进行了查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者处以查获物品价值的3倍进行罚款。另外,校方也表示将对承包者作出处罚。
(傅洋 本报记者 王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