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高级法院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鲁迅故里公司保留鲁迅故里景墙,并用铜牌注明“参考了李以泰教授的《鲁迅》版画作品”;雁南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李以泰人民币25万元。
据《新民晚报》报道,2004年8月11日,中国美术学院教授李以泰状告绍兴文旅集团等8家单位侵犯其《鲁迅》版画著作权,2005年9月,一审法院判决鲁迅故里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侵犯李以泰著作权的镶嵌在花岗岩浮雕景墙中的鲁迅雕像,并向李以泰赔偿。
(周能兵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