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魏丽英)昨日,本报邀请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的事故预防专家,为读者权威解读了道路交通事故“私了”、保险理赔、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针对读者询问的证据保留问题,交警表示最好用相机拍下事故现场照片。
对造成车辆损失数额在3万元以下,又没有人员伤亡的小车祸,当事双方“私了”以后,如果又出现争议的,可以向交警提供相关的证据,由交警出面协调处理,所以车祸双方在车祸发生后应注意保留证据,出示有当事双方签字的登记车祸时间、地点、驾驶员的姓名、保险卡以及当事双方对车祸发生过程的记录、损失情况等,最好用随身携带的相机,将车祸现场的照片拍摄下来作为证据,并寻找车祸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处理;机动车出现三方或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如果损失较小,也没有人员伤亡的,当事方仍然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体颅脑损伤、颈椎受伤、四肢骨折、胸腔内伤。在发现伤者时,先尽快检查其头部有无外伤,是否处于危险状态。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抢救:1、使伤者呈睡眠体位,头向后仰,保证呼吸道畅通;2、如果发现伤者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脉搏消失应进行心脏按压;3、如果伤者头皮出血,可用纱布等干净棉制品直接压迫伤口止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