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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宣判时,“黑老大”余金官一直低着头。
昨天下午,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的宣判会上,“黑老大”余金官一直低着头。面对记者的镜头,他的头埋得更低。2002年以来,余金官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他和杨祚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在海口市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欺压、伤害群众。
昨天,这帮昔日威风的“地头蛇”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六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不等。
开设赌场 独霸一方赌博市场
2002年8月间,余金官在海口市府城镇绣衣坊开设赌场,设置游戏机、麻将机等赌博机器进行赌博活动,时间长达两年。
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间,余金官多次在海口市侨中里垃圾站开了一个以赌单双和摇骰子的赌场,有时客人输光钱后还跟他借高利贷继续赌。余金官叫被告人罗德沐、朱伟才、吴锐看场望风,每天支付给三人人民币30-50元,同时余金官还威胁周围群众不要在此地开麻将馆,气势嚣张。
码头车站称霸 强行收取保护费
2005年1月12日至17日,郑某带朋友李某等3人到余金官开设的赌场参与赌博。由李某等4人出资坐庄,余金官赌输了钱。
18日晚,余金官以郑某、李某在赌博过程中作弊出老千为由,让曹汝翠、吴锐等人同自己到郑某弟弟家。余金官一人进入郑某弟弟房间,对郑某弟弟及其朋友进行威胁、恐吓,逼迫郑某等人退还赌资,当场勒索人民币8000元。
法院一审查明,自2002年以来,杨祚亮伙同“阿良”(在逃)在海口港码头以统一价格、帮找客源、提供保护等名义,强行向非法营运的客运车主罗某等7人收取保护费。如不缴,车主、司机就要挨他们的打。自2002年至2005年3月,杨祚亮、“阿良”等人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共向车主、司机勒索8.44万元。
寻衅滋事 一次索要2.8万元
2004年6月25日凌晨,杨祚亮、罗德沐等4人路过南大桥附近一俱乐部时,看到张某与女友争吵。杨祚亮等人便围上去说张某,双方发生冲突,4人将张某打伤。
张某去医院包扎后回到住处,杨祚亮又叫罗德沐等人打电话纠集吴锐等十多人围堵张某的住处。当张某及朋友从楼上下来时,遭到这伙人殴打。事后,杨祚亮又指使罗德沐、朱伟才等多人到张的住处,扬言要对张某进行报复。张某被迫无奈,找人私下与杨祚亮说情,并向杨祚亮赔偿人民币2.8万元,才将事情了结。事后,杨祚亮分给吴锐等人每人300元。
2005年1月11日晚,罗德沐等3人在海口市一歌舞厅喝酒,罗德沐对领舞的郑某进行调戏,郑某的男朋友谢某及保安员见状前来阻止,双方发生冲突。后罗德沐以其戴的金项链被保安员扯掉为由向歌舞厅索赔。
为了迫使歌舞厅赔偿,3人找茬把事情闹大,故意摔酒杯、将冰箱推倒,迎宾台也被他们砸坏。之后3人又分别打电话纠集朱伟才、吴锐等几十人来围攻歌舞厅。因歌舞厅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才将事态平息。事后,歌舞厅惧怕罗德沐等人再次来寻衅滋事,赔给罗德沐人民币4000元。
小小纠纷 一不顺心挥刀砍人
2005年2月15日下午,余金官的老乡阿明,在海口市滨涯村的赌场赌博时,与胡某发生纠纷。阿明马上打电话给余金官,称要找几个人与胡某打架。余金官吩咐罗德沐等人去处理。
当天晚上11时许,罗德沐纠集一帮人赶到滨涯村与“阿明”(在逃)会合,乘坐两辆出租车赶至海口市坡博村,找胡某报复。在坡博村路口一夜宵排档,罗德沐等人持刀冲上去对将正在吃夜宵的胡某乱砍,致胡某脸部、肩部、腹部、左上肢致伤,经法医鉴定,胡某被致轻伤。
事后,余金官叫罗德沐找地方躲藏,并给罗德沐、“阿明”各300元人民币。
实施犯罪16宗 法院认定这是黑社会团伙
法院认为,2002年以来,余金官、杨祚亮为了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在社会上先后结交被告人罗德沐、朱伟才、吴锐、曹汝翠、汪建生、陈节玉、李东及在逃的刘魁、“草包”、“阿明”、“阿良”等人结成犯罪团伙,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有组织、有骨干成员,通过骨干成员又相继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进而逐渐形成以余金官、杨祚亮为首,罗德沐、吴锐为骨干成员,并有汪建生、陈节玉、曹汝翠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采用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手段,大肆非法敛财,具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在余金官、杨祚亮的领导下,该组织在海口市区采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欺压残害群众、毁坏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昨天下午,法院以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对余金官、杨祚亮等黑社会组织团伙10名成员做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六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不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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