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他人遗失物后要挟失主先付酬金,却未将遗失物完璧归赵,失主愤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拾得者告上了法庭。日前,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此案失主终讨还公道,拾得者被法院判令立即将原物返还失主并退还失主酬谢的款物。
发布悬赏 寻找遗失物
2005年9月12日,启东市合作镇大江中学的秦老师匆匆忙忙地骑车送孩子去中心小学上学。送完孩子,她转身推车正要走,“啊呀,不好!”秦老师一声惊呼,原来她发现拎包不见了。这包里钱倒不多,仅有人民币10元、面值150元的电话卡一张、小灵通、爱国者牌MP3,最为关键的是里面有她的身份证、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员证、图书证、饭卡、攻读教育硕士的近万元学杂费发票等。
秦老师忧心如焚,赶忙通过镇上的有线广播以及在校内、校外的路口到处发布悬赏寻物启事。
一波三折 “知情人”现形
9月26日晚,大江中学门房来了一位大约60岁左右的老汉,自称是“知情人”,可以协助秦老师将遗失物品索回,要求与秦老师面谈。而且秦老师启事中提到的500元奖金必须分文不少地给他。但是几经交涉这位张老汉始终未给个明确的说法。而秦老师在南通电信查询自己遗失的小灵通一直天天在频繁地使用;再查,一连串被叫号码中竟有不少连续就是张老汉自家的固定电话。
10月31日,秦老师向启东市公安局合作派出所报了警。张老汉声称是别人捡了。在警察的干预下,张老汉拿出了个袋子,打开后称:“瞧,人家拾到的包里只有发票和身份证,没有其他东西,秦老师如要,我一定要先拿到500元才行,否则什么也别想拿到。”11月1日,秦老师让其丈夫黄老师去张家先给了张老汉500元。但张老汉谎陈这只MP3“捡拾者”不想放手,还要再多少意思一下。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此事也做了不少工作,最终也未能调解成功。
诉诸法庭 是非有公断
三个月下来,秦老师夫妻俩为讨回失物已是心力憔悴,觉得对张老汉真够仁至义尽了,想不到他出尔反尔,无奈之下于2005年12月22日将张老汉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于2006年1月20日宣判:一、限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MP3、幸运狗牌黄色女包;二、限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斯达康小灵通一部、现金人民币500元。
一审宣判后,张老汉不服,又于2006年2月6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南通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张老汉上演的一出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不讲诚信的他也落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本报通讯员 陈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