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通讯员江文)自称没按喇叭,乘客也可作证,交警却仍然开出100元罚单。昨日,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的哥杨立华的诉讼请求,杨立华还没有决定是否上诉。
去年11月27日傍晚,杨立华载客途中被江岸交通大队民警拦住,被指违章鸣笛,但杨坚称并未鸣笛,车内两名乘客也当场作证,但一名姓王的交警仍开具了处罚通知书。
庭审中,乘客李女士出庭作证,称杨当时并未鸣笛。法院认为李女士没有当天的打的发票,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与杨立华之间有载乘关系,其证言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当天杨立华确实鸣了喇叭。公安部曾出台部门规章,赋予了交警对当场发现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当场认定及处罚权。一审判令驳回杨立华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