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黄格选
本报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MusicRadio音乐之声2004Musi-cRadio中国TOP排行榜颁奖晚会虽早已曲终人散,但计划筹办该晚会的双方却因合同纠纷走上法庭,还将歌手黄格选牵连了进去。前天(4月27日),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环球七福广告公司称,2004年3月4日,为共同筹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MusicRadio音乐之声2004Mu-sicRadio中国TOP排行榜颁奖晚会”,公司与广东远东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筹办合同,当时是歌手黄格选出面签订的。双方约定,远东电广公司需分两次向公司支付288万元专案费用,另外再支付206万元晚会操作费用。若第二笔应付款到期未付,就视远东电广公司放弃合同。
合同签订后,环球七福广告公司便开始运作此事,但直到晚会举办完毕,远东电广公司都一直没有付钱。环球七福广告公司说,被告一再推延,他们只得自己出资找其他单位筹办了这台晚会。黄格选作为合同签约人,对合同履行负有义务。为此他们要求两被告依合同约定支付509万余元费用和7万多元的违约金等。黄格选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但他在答辩书上说,上述合同的主体应是环球七福广告公司和远东电广公司,自己不应成为被告。
远东电广公司在法庭上拿出他们在北京市文化管理部门调取的材料说,环球七福广告公司不具备举办晚会的资格,双方签订的合同是违法无效的,且环球七福广告公司已单方解除合同,又不能证明自己是晚会的筹办人,因此不同意赔偿。
庭审进行3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据《北京娱乐信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