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9日电(苏杰、陈天成)福建省安溪县交警大队最近处理了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后逃逸的案件,肇事轿车虽有投保,但因为事故发生后逃逸,原本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的摩托车司机医疗费,只能由肇事轿车司机自行承担,此外,轿车司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及面临终生禁驾的处罚。
今年2月4日,安溪县龙门龙美开发区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司机严重受伤,小轿车当场逃逸。安溪县交警大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经对现场有关物证进行技术分析,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3月29日,肇事司机施某投案自首。
肇事司机虽然归案了,但已对严重受伤的摩托车司机造成极大伤害。据办案民警介绍,现年39岁的摩托车司机已全身瘫痪,躺在病床上等待救治,需要巨额医药费。
安溪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志锋介绍说,这辆肇事轿车已投保。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有关专家就此案指出,由于肇事轿车司机逃逸,他面临三重困境:承担严重受伤的摩托车司机的巨额医疗费、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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