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大问题 ”
三月中旬与星云大师在长沙一席谈,使我更深地了解了在台湾(后来在美国、东南亚),“人间佛教”实践的惊人成就。
同样在三月,我看到一则新闻,“女子十二乐坊”搞了一场大型的表演,日本乐迷们乘机千里来捧场。
在星云大师的“人间佛教”实践、“女子十二乐坊”似的民乐改造之前,佛教、民乐和其他传统文化构件一样,面临时代的双重困境,一重困境是现代化进程中,人们同样存在文化与艺术的需要,而满足这样的需要不可能全靠新创或靠从其他民族全面引进;另一重困境是传统文化与现代语境不协调,失去了实用的价值,不再被民众推崇。
星云大师的“人间佛教”实践正是在适应现代社会又保留传统佛法精髓上做到平衡,完成了创新,于是有了数以百万计的信徒,佛教在星云手中得到光大,而信徒也在“人间佛教”中解决了身心安放的问题。
“女子十二乐坊”的改造相对佛教改革来说更加明白浅易:在舞台表现、音乐风格上引入现代特征,立刻将传统的音乐之美通过现代的传播方式让观众接受并喜爱了。
佛教文化是传统的,民乐也是传统的,当我们按“现代”与“传统”之别将它们视作“过去”时,我们已不自觉地否定了它们的价值。其实,今人相比古人,人生依然是人生,人生过程中的得失、喜乐都一样,解决过古人人生问题的工具今天依然会有用,只是它的表达、它的针对性应有调整。相反,如果完全失去传统精华的“现代”,就只是一个时间的壳。
这让我联想到另一个问题:现实中对个人利益的争取与“有舍才有得”之类的传统智慧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传统的东西都不适应现实?那现实又将走向怎样的结果?
前几天一则新闻见诸报端,一位心理学家分析,为何西方人总是积极直接地表达自己想要什么,而中国人总是绕很远,不直接讲,有时“想要”反而要说“不想要”?他认为,这是因为—西方人崇尚人性恶,因而在表达想要什么时很自然,中国人崇尚人性善,担心利益表达太直接、太强烈,会让人将自己视作“恶”。他的分析听起来不无道理,但很明显这位心理学家潜意识里,仍然认为表达利益是一件不“善”的事情。
中国人利益表达的方式,受制于文化中的价值原则,而价值原则的形成有一个历史的过程。中国历史上也有利益的彻底表述,并以利益为分析问题的核心的时代。只要读过
《史记》
中苏秦列传、张仪列传的都不会忽略,苏、张之所以能逞其技,正是他们从利益出发,分析出一种通过利益交换达到目的的策略,苏秦说六国,张仪欺楚王,谈的都是赤裸裸的“利”,而从各国君的反应及群臣的讨论来看,无不是以“利”为中心在考虑一切问题。因而可以说,在那个时代,利益的表达是直接而没有道德牵扯的。正是这样的背景,才有其先的孔子游列国推“仁”,其后的孟子说列国推“义”。“仁”、“义”原则被后世接受,正是因为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可以直接纯粹谈“利”的年代,中国人认识到,没有制衡,一味谈“利”,必然在组织之外不能免干戈,在组织之内不能免被游士所乘,久而久之,将遗害人心。
或可这样说,中国文化中的道德原则,与西方的民主制度一样都是因平衡“利”而产生的。
今天,在中国传统文化式微之时,对“利”的表达所受的道德制约相对小很多了,而且,利益的清晰诉求作为民主的原动力、民主价值得以体现的重要方面,在“民主”视作最重要的价值的同时,被视作一种具有现代性的优良行为。
在承认这种认识的同时,我们需看到,现阶段每一个组织中都同时存在两种人:受传统文化影响小、勇于表达利益的人,和受传统文化影响大、怯于表达利益的人。对此,任何管理都应当是一种超然的公平,不对利益表达积极与否这种行为本身进行评价,将评判标准严格定义在业绩上,决不因利益表达强烈就得到更多的利益,利益表达不那么强烈的就得到较少的利益。
我们也需看到,在利益表达越来越直接的时代,我们将再次面临“如何才能让人心和社会都不成为利益的奴隶”的大问题。反观中国文化的历程,两次从转型到定型的过程中都有一条回答这一问题的线索。
今天,像提倡“有舍才有得”、“与人方便、与人快乐”的星云大师并不因这些传统认识而曲高和寡,有那么多的追随者,我想也是因为佛家文化用处理人己关系、义利关系的智慧解决了这些追随者心中的问题。
这种现象在民主制度已经较全面施行的台湾存在,更应引起我们的思考:这是否也是对“大问题”的一种回答。因为,无论哪一种文化,都会将对利益的放弃视作崇高。而这种崇高感的存在,也是所有利益放弃者价值感的来源。
有崇高感的存在,有追求崇高的明确路径,人性张扬光明的一面才有可能。大而言之,人类这个物种才有希望。
只是,我们有太长的路要走,我们有太多的类似于“人间佛教”实践、民乐改革、重新认识利益诉求的事情要做。当传统的精华都能在现代的土壤里扎下根,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这些又显得自然而简单时,中国也就真正走出了“历史的三峡”。这是一个更大的“大问题”。
(责任编辑:柯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