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黄全权)国家质检总局28日在此间公布:来自四川青川县的“青川黑木耳”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意味着,今后,凡保护区外的黑木耳都不得使用这一法定标识。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田壮透露,我国自1999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以来,目前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已超过500个,核准了4000多个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产品范围涉及酒类、茶叶、水果、传统工艺品、食品、中药材、水产品等,保护产值超过5000亿元。
在“青川黑木耳”之前,“龙井茶”、“绍兴酒”、“阳澄湖大闸蟹”、“浏阳花炮”等一大批国内消费者耳熟能详的产品已相继进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据悉,地理标志的使用及保护工作在欧洲已经超过了百年,我国自1999年开始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2005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这一保护制度,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等行为,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