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被“双规”
刘立在律师调查以及递交给有关方面的控告信中,指出有两位办案民警分别给他留了手机号码,说:“我们三个商量了,我们替你保密,你也不要和单位说,把我的手机(号码)给你,过两天我把材料交给你,但你得让我们弟兄过得去。 ”“
我们替你保密,剩下的事你看着办……”
刘立回到家中后,和他的一位亲属说明了他被抓的详细情况。“尽管我是在被威逼、引诱、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字,但这事要是传出去,还是好说不好听。”刘立告诉记者,这位亲属对他说:“找人还不如找所长呢。”这位亲属在他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找到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李国义告诉这位亲属先拿3万元。之后,刘立通过该亲属给李国义送去3万元钱。
随着调查组调查的深入,很快,李国义被“双规”,其收受3万元人民币的事实被查清。
在和平区公安分局4月12日发出的《关于近期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中,通报的近期发生的6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第一起就是“原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收受他人钱款案件”。该通报说:“李国义的错误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此案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中共沈阳市纪委已经对李国义采取‘双规’措施,对李国义违纪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4月20日,记者获得一个最新消息。一位办案民警讲,抓捕李丽等4人时,除了他们3位办案民警,还有两个人参与了,他们都是李国义的朋友,都是生意人。
疑点尚需核查
“经过调查发现,还有不少矛盾点和疑点需要调查和澄清,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嫖没嫖的问题,二是打没打的问题。”参与该案调查的某机关纪检处负责人说,“至少有9个主要问题尚需核实澄清。”
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些主要问题是——刘立和李丽以前是否相识的说法存在矛盾;刘立是否“做大活”以及由谁提出的,材料中反映不一致;关于发生性关系的情节,刘立和李丽的供述不一致;两人发生性关系没戴避孕套,现场有没有避孕套的情况应当搞清;谈价时间和100元钱的用途说法不一致;包房(里屋)用途说法不一;是否为现行抓获值得推敲;关于刘立和李丽是否被打以及打人后取得的口供真实性和可信度值得分析推敲;公安机关的讯问材料中有多处添加、篡改的痕迹……
“这么多的问题和疑点,如果没有彻底调查清楚,恐怕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就不是确凿充分了。”这位参与调查的某机关纪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根据调查,我们认为,该案是一个虚构的、屈打成招的冤案。”
李丽是否真的卖淫了?刘立是否真的嫖娼了?宫双林和张秀华是否真的容留卖淫了?他们是否真的在办案人员的威逼、引诱和欺骗的情况下做出自己违法和有罪的供述?该案是否真的是冤案?有太多的疑问还需要司法机关依法经过审查做出判断,而司法机关何时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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