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李梅 通讯员胡燕妮)昨天,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季度流通领域食用花生油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结果显示逾三成花生油存在质量不合格。
今年第一季度,省工商局共抽查了广州、深圳、汕头、东莞、阳江、潮州等6市流通领域37家销售单位经销的花生油商品共82批次,不合格28批次,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仅为69.5%。
据悉,本次抽查主要是针对花生油是否存在掺假进行的,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折光指数、相对密度、黄曲霉毒素B1、脂肪酸组成、食品标签。其中不合格项目有:食品标签、脂肪酸组成、酸价、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脂肪酸组成的合格率最低,只有73.2%,其次是食品标签。
至于抽查的具体情况,市民可登录www.gdgs.gov.cn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