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却下降,市统计局解释四大原因
本报讯 (记者 刘艳通讯员黄雅颖)“房价、油价纷纷上涨,为什么统计局调查的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还下降了?”针对市民的这个疑惑,昨日,市统计局有关人士特别进行了一番解释。
市统计局说,从数据上看,第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为平稳,略有下降,似乎与当前人们对房价升、油价涨等价格变动的感受并不一致,造成这一现象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是个别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与有代表性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综合平均价格的差异,部分消费者往往把少数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与公布的有代表性的居民消费价格进行比较,就很可能出现感觉差异。
二是时间上的差异。公布的数据如环比指数和同比指数,其对比的基期分别是上个月和去年同期,而消费者经常比较的是近期的价格。
三是个人承受能力的差异。由于消费者之间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存在差异,也会导致实际感受与价格指数不一致。一般来说收入较低的消费者其支出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和水电燃气等生活必需品上,比较容易感受到价格上涨的压力。
四是部分消费者把不属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与居民消费价格相比较。如房价是消费者感受到价格上涨最为强烈的,但根据国家有关统计规定,房价是不纳入CPI统计范围的,原因有两个:一是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