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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瓮安县一男子与女友分手,遂怀疑对方移情别恋,软硬兼施女友仍拒绝和好,该男子恼怒之下冲到女友工作的沃尔玛超市,在大庭广众之下将女友乱刀杀死。昨日,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押上被告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清镇开庭审理了此案。
女友提出分手心生不满
据了解,现年23岁的宋荣林是瓮安县人,高中毕业后来到贵阳打工,当上了贵阳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2005年4月中旬,宋荣林通过朋友认识了同在贵阳打工的桌红(化名),两人一见倾心,成为恋人。
2005年12月,桌红认为与宋荣林感情不合,提出分手,但遭到宋的反对。他认为桌红与同事走得太近,肯定是移情别恋,多次要求和好无果,宋荣林因爱生恨,打电话威胁桌红,称要和她同归于尽。为了让桌红不和“情敌”联系,宋荣林还抢了桌的手机,双方为此闹进了派出所。对于宋荣林的过激言行,桌红感到更加厌烦,索性对其不再理睬。
索要“道歉”超市杀人
2月11日12时许,宋荣林来到贵阳市沃尔玛超市寻找在此工作的桌红。“我开始并没有想真的去杀她,我找她只为了想让她给我道歉,因为她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在昨日的庭审中,宋荣林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坚持并非蓄谋杀人。
据宋荣林在庭上称,他知道桌红当天下午3点半上班,但他12点就到了超市,并在超市内买了一些零食和一把水果刀。宋荣林随后在超市内闲逛,一直等到桌红来上班。“看着她来了,我一直在犹豫该不该上前和她说,一直到下午6点,才走上去和她见面。”看到宋荣林来找自己,桌红没有理睬,宋一把将她拉住说道:“你做事这么绝、这么狠,你对不起我难道一句道歉都不说?”桌红仍是不说话,还走到一同事旁边对着宋荣林指指点点。在宋荣林看来,桌红的同事看自己的眼光十分轻蔑,恼怒之下,遂拿出藏在怀中的水果刀就朝桌红身上刺去,将其刺倒在地后,又在桌红背上连刺数刀。后经法医鉴定,桌红身上的创伤多达27处。
“将她杀死后,我也不想活了,很想自杀,就拿刀朝自己的手上砍去,由于神智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将手指砍伤后就躺在地上动不了。”宋荣林称自己也没想过逃跑,没过多久就被赶来的警察带走。
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在昨日的庭审中,宋荣林所犯罪行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成了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公诉机关认为,宋在实施犯罪前,就将身上的积蓄拿来请朋友吃饭,工作也辞了,租的房子也退了,来到超市又先买了一把刀藏在身上,一切行为都说明其是早有预谋。且宋荣林在公众场合当众行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荣林的辩护人则认为,宋所犯罪行应属于故意伤害罪,其只是一时冲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杀人的想法,且女方也有一定的过错,请求法庭从轻判决。对于宋荣林辩护人的说法,公诉机关予以反驳,“女方要是这都算过错,那以后谁敢谈恋爱,她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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