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张晓松)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和《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部署,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将安排示范性培训任务350万人,重点围绕当前农民工就业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开展培训工作。
今年“阳光工程”农民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补助资金与各省(区、市)安排的补助资金捆绑使用。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区别对待,原则上东部地区按人均120元到130元、中部地区按人均160元到170元、西部地区按人均180元到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为抓好“阳光工程”质量建设,全国“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确定今年为“阳光工程”质量年,要求各地对已经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对缺乏必备的教学和实训条件的培训单位,取消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资格,不得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
今年各地必须保证学员培训时间最低不少于15天,并逐步扩大技术含量高、培训时间2到3个月的专业培训比例。承担“阳光工程”示范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对每个学员开展不少于8个课时的引导性培训,内容涵盖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等方面。
今年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将继续编印《农民进城务工读本》,作为引导性培训教材免费向农民发放。每个培训机构还将确保受训学员每人有一本技能培训教材,教材内容符合技能培训和实际需要,使受训学员能够看得懂、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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