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昨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合川市开庭,对一涉黑团伙8名成员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市检察一分院对刘军团伙作出以下指控:2002年至2004年,刘军纠集徐某、左某、杨某等8人从事犯罪活动,并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刘军通过统一安排食宿对成员进行控制管理,以开赌场等方式聚敛钱财支持组织活动。2003年,刘军团伙成员左某向罗某索要钱财,罗某拒绝后向派出所报警。事后,左某邀人将罗打伤;同年12月,合川某镇烟草专卖所所长在执行公务中查获袁某贩卖假烟,刘军团伙接受袁某的好处费后,给烟草专卖所所长打电话要求放人,被拒绝后刘军等人赶到烟草专卖所辱骂执法人员,并用烟头烫伤专卖所所长头部。
法庭审理后认为,刘军团伙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故意伤害、赌博、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5项犯罪。团伙首要分子刘军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等罪行,合计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7名团伙成员根据各自触犯的罪名及罪行轻重,分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6个月。(记者陈伟张浩淼)
来源: 华龙网 2006-04-30 0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