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马芳芳记者赵丽莉)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创卫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上获悉,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05年的第三、四季度创卫综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各自获得5万元的奖金。
省政府于去年12月正式命名西安市为“省级卫生城市”,这标志着历时一年的创卫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为了科学评价各单位的创卫工作,西安市创卫办组织了四个考评组,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创卫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获得2005年三、四季度创卫工作一等奖的区是:雁塔区、碑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市人大机关、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水务局等34家单位荣获一等奖。长安区等39家单位荣获二等奖。
西安市创卫办对在2005年第三、四季度创卫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的区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部门和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区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部门和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
又讯4月29日,西安市创卫办经过听取汇报、查资料、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的办法,对西安市9个区的创卫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决定授予经济开发区、雁塔区、碑林区为市级卫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