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将率先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聘千名协理员盯紧“问题单位”
晶报讯(记者罗秋芳欧东勇)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单位将率先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另外,市劳动保障局下月起将招募1000多名零就业家庭人员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专门负责盯紧拖欠工资的单位。
据了解,今年5-6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和市总工会将联合开展一次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去年以来曾发生过欠薪或重大劳资纠纷的企业。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和市总工会正研究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并率先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曾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其他企业中组织实施。
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指建筑单位在施工之前,要按照工程造价比例,预交一部分钱到指定银行账户或者担保公司,根据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由市总工会向施工企业发出回执,施工企业凭回执到建设局盖章后才可进行施工。预交金额暂定为工程造价的5%。
从下月起,市劳动保障局将聘请1000多名零就业家庭的人员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这批人员主要任务是检查、发现和举报有欠薪行为的“问题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表示,今后每个社区都要有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今年力争达到13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