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广东省工商局近日通报了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商业行贿销售深海鱼油胶囊案。此举意味着工商部门开始对旅游行业“潜规则”进行打击。
从2005年11月1日至6日,当事人向旅行社带来的游客共销售鱼油产品24.5万元,向20家旅行社支付“停车费”1.5万元,“人头费”1.9374万元,“提成”5.712万元,当事人从中获得违法所得80214.54元。
广东省工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商业行贿,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