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齐鹏 赵江红记者李凌鹏)为搞到工程,成都天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朗公司)被控向四川某高校后勤集团总经理谭某行贿120万。公诉机关指控天朗公司犯单位行贿罪。昨日,武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天朗公司总经理陈实当庭受审。
120万元“买通”高校后勤集团老总
昨日上午11时左右,法院正式开庭,陈实被法警带上法庭。现年40岁、有大学文化的陈实是重庆开县人,带着一副老式黑边大眼镜,面色憔悴。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四川某高校计划在校内修建两座综合商城。当时四川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取得了商城工程。为了拿到工程,天朗公司提出和置业公司联合开发。陈实找到该校后勤集团总经理、置业董事长谭某帮忙,并承诺事成之后,给100万“感谢费”。经过谭某的努力,天朗公司和置业公司一起和高校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置业公司提供土地,天朗公司提供工程资金联合开发两座商场。为便于学生就餐,其中一座商城底楼必须作为学校食堂,由学校所有。二楼以上由天朗公司和置业公司共同所有和经营。
检方还查明,按照学校规划,二楼以上因消防原因不能开火做饭,只能用作水吧等场所。但天朗公司为获取更高租金,和置业公司联合向学校打报告要求在二楼增设特色餐馆。为促成此事,陈实再次找到谭某请他帮忙,并承诺给谭20万。经过多方活动,学校不久批准了天朗公司的请求,允许在二楼开火。
2002年9月到2003年8月,陈实从天朗公司财务分几次领出120万,在茶楼、餐厅等地拿给谭。
辩称受人指使 总经理申请从宽处理
据谭某自己交代,他每次收到钱后都放在家里的书柜里面,然后再以朋友的名义分别存入两张银行卡。但工程竣工后,商城二楼消防检查不合格,消防部门责令学校整改,一些业主找到学校闹。他觉得钱拿到不“安心”,就找到陈实,把银行卡退给了他。
公诉机关认为,陈实从天朗公司财务取出钱并为了公司利益向谭某行贿的行为,是单位行为。天朗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和直接责任人陈实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陈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异议,但辩称他是受公司董事长的安排才去给谭某送钱的,应从宽处理。
巨资“失踪”牵出行贿大案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此前,天朗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及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已被武侯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发现公司被挪用的资金中有一大笔不知去向。此后,检察官根据天朗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仔细排查,终于查出这笔行贿事实。去年12月29日,法庭审理陈实等人被控职务侵占等罪休庭后,检察机关向法院补充起诉了天朗公司单位行贿一案。昨日,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下午4时左右,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