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亿罚金!“德隆神话”在汉终结
汉网消息 (记者秦杰 金文兵 刘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7亿元、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德隆案,武汉中院昨作出一审判决。
12万字232页、我省最长的一份判决书,判定建国以来我国最大金融证券案德隆总裁唐万新等7人及德隆旗下3家企业,累计罚金103.0135亿元及1年9个月至8年徒刑。
经过3个多月的庭审、合议等程序,昨日下午3时,德隆案宣判在市中院3号法庭开始。 12万字的判决书,按正常语速(200字/分钟),需要宣读约10小时。法庭仅宣读了事实部分及判决结果,花了1小时。
“被告人唐万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唐万新听完宣判后沉默着一言不发。
36个旁听席位,坐满了包括唐万里(唐万新哥哥)等从上海、新疆等赶来的家属及德隆高层。
德隆案主要发生地并不在武汉,德隆集团总部也不在武汉。德隆案发时,公安部直接指定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武汉分局侦查,目的在于排除干扰,尽快使该案水落石出。武汉中级法院近年的改革深得各界好评,审判水平相对较高,最高人民法院遂指定此案在武汉审理。
罚款103亿!“德隆案”昨在汉宣判,刑期较轻,罚款很重
昨日下午,备受瞩目的“德隆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3个月后,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
三个被告单位——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友联”)、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3亿元。
7个被告人——唐万新、杨利、李强、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被判处21个月至8年的有期徒刑,其中四人被处25-40万元罚金。
定罪:法人单位也可自首
吸收公众存款437亿
经审理查明:上海友联通过六家股权托管公司,以向客户承诺按期还本并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固定收益率的方法,吸收公众存款3.2万余笔、或与693个单位和1073名个人签订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052亿余元。
操纵“老三股”涨幅1700倍
自1997年3月起,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先后利用金新信托、德恒证券、中企东方三个公司操作“老三股”即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则集中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造成三支股票价格波动异常,股票价格长期居高,获取大量不正当利益。
截至2004年4月14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累计买入“老三股”678.36亿元,累计卖出“老三股”621.83亿元,余股市值为113.14亿元,余股成本为162.30亿元,累计直接账面盈利98.61亿元,累计获利市值48.99亿元的股票。
法人犯罪也认定“自首”
法院认定,上海友联指使和操纵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伊斯兰信托、中富证券、大江国投等单位,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亿元。
德隆国际、新疆德隆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自买自卖的手段长期操纵股票交易价格,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均被处罚金50亿元。
而国内较为罕见的是,法院认定:作为一个法人单位的德隆国际,也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意外:杨利挪用罪名没成立
此前,检方指控:2003年1月30日,杨利利用职务便利,指使某公司会计将公司某账户上的3万美元,汇至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一账户上,由其女友于同年2月10日、11日将该资金提出,并作为留学费用。该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法院认为,此案中没有证据证实某公司的股权拥有者是德隆公司,也没有公司内部董事职权范围、使用资金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证据,表明杨利有无借支3万美金的权力。故指控杨利犯挪用资金罪的证据不足。这成为本案的唯一意外。据业内人士称,这样的结果,应归因于两大因素:一是律师的有力辩护;二是法院的公正严谨。
宣判:七高管均有自首情节
“指挥员”:唐万新
新疆德隆的发起人,曾任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的法定代表人及上海友联总裁,在上海友联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主持被告单位的工作,召开执委会制订各单位融资指标、融资利率,组织、指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确定资金的调配和使用,是决策者和指挥者,其行为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案发前,唐万新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德隆系出现的问题,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数罪并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研究员”:李强
作为上海友联的董事、执行副总裁、总裁,参加执委会参与研究、制订各单位融资指标、融资利率,参与对德恒证券、恒信证券、南京国投的股权转让和购买活动,并对部分股权受托管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融资活动培训,其行为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归案后,交待了关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线索,具有立功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执行员”:杨利
作为德隆国际经济研究所二部经理和资产管理部二部总经理,明知上海友联指挥下属各金融机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接受总裁唐万新的授权、领导,参加上海友联的资金调度会,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资金调配和使用。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判决结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统计员”:王恩奎
王恩奎作为德隆国际统计工作的负责人,明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非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仍为操作“老三股”提供重要依据。
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有期徒刑二年。
“技术员”:董公元
1999年3月至2000年5月,董公元受唐万新等人指挥,具体负责操作“湘火炬A”股票。在此期间,“湘火炬A”股票持仓量从占流通股比例的78.56%最高上升到87.59%,复权股价涨幅为237.32%。2000年6月以后,董受唐万新等人的指派,具体负责操作“老三股”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有期徒刑二年。
“操作员”:洪强、张龙
洪强自1997年3月至2000年6月,受唐万新等人指派,具体负责操作“新疆屯河”股票。张龙自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受唐万新等人指派,具体负责操作“合金投资”股票。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有自首情节。
判决结果:均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均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唐万新、李强、杨利及王恩奎等4人被处罚金累计135万元。另据可靠消息,在德隆案判决宣判之时,4人已向法院交纳了其中的大部分。
唐万新代理律师发表评论:“谈不上满意,但还比较公正”
沪上名律师陶武平此次作为唐万新的代理律师,昨日亲自从上海赶到武汉参加了此次宣判,并向记者讲述了他对宣判结果的感觉,言语中透露出一个信号:对判8年的结果尚可接受,可能不会上诉。
曾经代理过周正毅等案的陶武平,非常擅长打各类名人官司,并在代理过程中极少向外透露有关案件信息。此次牵涉全国2500多家机构、3.2万人的德隆主案,使陶武平再次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
昨日下午3点45分,在听完宣判结果后,身着蓝色衬衣的陶武平与助手,非常从容地从法院走了出来。记者追上前去询问:“您对这个结果还满意吗?”陶武平略微思索后,非常客气地答道:“谈不上满意,但还比较公正。”
据了解,今年元月的庭审中,陶武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在对德隆案及唐万新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抛弃了无罪辩护的想法,而是做罪轻辩护。
昨日的宣判结果基本在其预料之中。尽管陶武平表示目前尚未考虑是否上诉。但其言语中已透露出,对判决结果基本可以接受,可能不会上诉。在寥寥数语后,陶武平匆匆离开了市法院,准备乘班机赶回上海。
三问“德隆案宣判”
■刑期为何这么“轻”?
对“德隆系”的七名高层受到的刑罚,很多股民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认为是不是他们“拿钱买了减刑”?
对此,武汉大学法学院宋连斌教授认为,武汉中院的这起判决,在量刑上是相对公允的。我国法律对经济犯罪的量刑幅度,一向比刑事犯罪要轻。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以上当事人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罪行,那么,法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此判决并无不当。
■为什么会有“单位自首”?
案发前,德隆国际曾向有关方面报告了德隆金融、产业方面的真实情况,因而法院认定德隆国际具有“单位自首”情节。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其中,“自首者”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法人。
■103亿罚金能否兑现?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对“德隆”旗下的相关公司进行托管,对其资产进行合理清算,部分资产已变现。例如,上海德隆大厦已由有关部门拍卖出5.95亿元。
据悉,“德隆”旗下的部分不动产,将陆续变现。
法院对上述三单位承担罚金的判决,是对上述“单位犯罪”行为的处罚,也是“单位犯罪”后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唐万新和他的“流沙帝国”
400元起家
用“google”搜索“德隆唐万新”,显示的中文新闻有95400条,如果用“百度”搜索,则刚好有100000条。在20年前,其貌不扬的唐万新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如此高的关注度。
20年前的1986年,乌鲁木齐,唐万新和5个朋友投资400元创办了他们的第一个实体,那是一家彩扩部,1元钱一张代人冲洗照片。据唐万新称,这些小本生意,让他赚得第一桶金。
随后,他们从彩扩做起,经历小发明、专利转让、小型科技项目投资逐渐发展到餐饮、娱乐、房地产和电脑销售,这当中有赔有赚。
一夜成为股市大户
就在唐万新为自己尝试的各种小本生意苦苦挣扎时,中国年轻的股市给他带来了希望。
90年代初的股市狂潮,股票简直买疯了,只要买就赚钱。
唐万新利用了群众的力量,当时请了5000人,包火车赶到深圳排队买股票;排了3天3夜的队,每天给请来的民工几十块钱,唐氏兄弟斩获不少。当时唐万新两手搓了搓:“股票是个好东西。”几乎是一夜之间,唐氏兄弟暴富。
一夜间,唐万新成为股市大户。
1994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的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公司成立。随后,唐万新逐渐走出初级的股票市场,开始一系列的投资和股权收购。
“三驾马车”拖垮唐万新
1996年前后,唐万新先后收购了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这三家公司被称作德隆系的“三驾马车”。
唐万新收购三家上市公司的目标是坐庄。通过大量吸入流通股的方式,拉升股价,并始终将之维系在一个高位,然后进行融资。用这些筹码,德隆维护收购来的上市公司的业绩,也就是唐万新思维中的产业整合,进行大规模的并购,通过将并购来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继而又通过送配等方式扩大股本规模,继续拉升股价,反复套取资金。
唐万新让合金投资的股价累计涨幅达2597%,湘火炬、新疆屯河的累计涨幅也接近1000%。德隆系的“三驾马车”都创造出了中国股市的吉尼斯纪录。
唐万新疯狂的二级市场炒作将德隆拉入了资金短缺的深渊,从2000年开始,德隆每月的护盘成本约在800万元,一年为1个亿。2001年,德隆的高层们在杭州召开“西湖会议”,唐万新就说“德隆没救了。”
40岁跌入深渊
有人曾为唐万新算过命,预言唐万新40岁将一贫如洗。当时唐万新则一笑而过,称自己40岁时就退休,喜爱打猎的他要到欧洲去。
2004年4月3日,唐万新40岁。同年4月底,唐万新偷渡到缅甸,逃亡到加拿大。2004年6月,唐万新悄悄回国,面对如潮的讨债大军,唐万新再次偷渡出境。
2004年7月18日,第二次被迫回国的唐万新一回到云南就被警方监控,不久后被执行逮捕。
在看守所粘相册、吃牛骨头
昨日,市第二看守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唐万新在看守所做起了粘相册的手工活。
今年元月,德隆案庭审结束后就临近春节了,实行人性化管理的第二看守所像往常一样,从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七,对伙食进行了调剂,基本上保证餐餐带肉。唐万新的亲属每个月都会送钱进来,比较频繁,但都不会到唐万新的手中,按规定亲属送进来的都是支票。
无论是新农的牛骨头、还是定购水果,都由唐万新签字记账,据称因为有钱,他在看守所的生活还算可以。尽管如此,唐万新看起来较之几个月以前,明显消瘦了很多。
监室里的生活毕竟枯燥无味,第二看守所为每个监室都配备了一些法律书籍供嫌犯参阅。唐万新闲来也会从中抽出一些有关刑法方面的书籍,学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
为了帮助嫌犯们打发时间,看守所还会让他们做一些义务性的劳动。前段时间,专门安排了粘相册的简单活,为了打发时间,唐万新也动手做了一些。
文/记者秦杰 刘丰 金文兵 通讯员武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