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及国务院纠风办29日通报哈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通报称,哈医大二院违反规定乱收费、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等问题,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通报说,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8月6日死亡,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医疗费用138.9万元。哈医大二院违反规定乱收费,多收费20.7万余元。
通报说,为严肃纪律,有关方面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撤销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党委书记王国良撤销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慧撤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销心外科ICU主任职务处分,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分别作出了处理。
同时,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整改,以观后效。责成该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